哪些情况彩礼不予返还
以下情况下彩礼可以不予返还:在婚约存续期间,婚约当事人死亡的;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,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;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;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,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;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。
法律依据:
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 十条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